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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生态破坏事件线索来源主要来自两方面

来源:生态环境部    时间:2025-07-29 10:17:34

       7月28日,生态环境部召开7月例行新闻发布会,自然生态保护司司长张玉军表示,生态环境部联合相关部门发布了《重大生态破坏事件判定规程(试行)》,对重大生态破坏事件线索收集、调查评估和判定等工作流程作出规定。当前,重大生态破坏事件线索来源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利用多源卫星遥感数据,持续推进重要生态空间人为活动常态化遥感监测。今年上半年,强化落实属地责任,新建“月度快速监测、双月央地协同监测”工作机制。另一方面,利用网络信息及人工智能等手段,完善网络舆情线索收集和监控机制。对接主流新闻媒体和专业环保机构,畅通和优化群众举报途径,获取相关生态破坏线索,在互联网平台进行问题线索的高效识别和筛选。下一步,将充分发挥相关部门和专家作用,加强部门联动,强化各类督察检查各部门信息交流和线索收集共享。
 
  详情如下↓
 
  海报新闻记者:近期,我们看到生态环境部联合相关部门发布了《重大生态破坏事件判定规程(试行)》,针对重大生态破坏事件的线索收集,目前我们运用了哪些技术手段?下一步,如何进一步提高主动发现疑似重大生态破坏事件线索的能力?
  张玉军:感谢对重大生态破坏事件防范相关工作的关注。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得到改善。但是,目前局部区域生态破坏行为仍时有发生,影响了国家生态安全和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需求。一直以来,重大生态破坏事件缺少明确的界定范围,缺乏判定标准。《规程》聚焦不合理人为活动所导致的生态破坏事件,明确了重大生态破坏事件的定义和判定情形依据,同时,对重大生态破坏事件线索收集、调查评估和判定等工作流程作出规定,明确事件调查评估的范围时限、数据来源及参考依据等内容。《规程》的出台填补了重大生态破坏事件判定长期以来的标准空白,为生态保护监管和维护生态安全提供了有力支撑。
  当前,重大生态破坏事件线索来源主要包括两个方面: 
  一方面,利用多源卫星遥感数据,持续推进重要生态空间人为活动常态化遥感监测,今年上半年,在遥感数据的运用方面,我们强化落实属地责任,在原有年度全覆盖监测的基础上,新建了“月度快速监测、双月央地协同监测”工作机制,生态破坏问题发现的时效性得到有效提升。同时结合生态环境部和有关部门开展的监督检查、执法督察等工作进一步增加线索收集,包括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以及生态保护红线人为活动定期监测等。
  另一方面,利用网络信息及人工智能等手段,完善网络舆情线索收集和监控机制。对接主流新闻媒体和专业环保机构,畅通和优化群众举报途径,获取相关生态破坏线索,在互联网平台进行问题线索的高效识别和筛选,运用好网络、新闻媒体等多元化信息来源,提升线索获取的全面性。
  目前,生态环境部联合相关部门组建了重大生态破坏事件判定工作领导小组和调查判定专家库,下一步,将充分发挥相关部门和专家作用,加强部门联动,强化各类督察检查各部门信息交流和线索收集共享。同时,不断完善舆情线索收集机制,提升卫星遥感监测识别的精度和频次,提高主动发现线索的能力。也借此机会,诚挚邀请各位媒体朋友为我们提供相关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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