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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度重视近岸海域海洋生态环境保护

来源:中国环境报    时间:2021-03-19 09:40:24

       生态环境部近日发布的2020年全国生态环境质量简况显示,2020年,我国管辖海域海水水质较好,夏季一类水质海域面积占管辖海域面积的96.8%,同比基本持平。全国近岸海域水质总体稳中向好,优良(一、二类)水质面积比例为77.4%,同比上升0.8个百分点;劣四类为9.4%,同比下降2.3个百分点。

  而此前召开的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指出,2020年,长江流域、渤海入海河流劣Ⅴ类国控断面全部消劣。这些数据都表明,我国近岸海域水质整体向好,入海河流整治也取得成效。

  “十三五”机构改革打通陆地海洋

  党和国家历来高度重视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海洋生态环境问题表现在海里,根子在陆地。在2018年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中,海洋环境保护职责整合到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部设立海洋生态环境司,负责全国海洋生态环境监管工作,打通了陆地和海洋,明确从“山顶到海洋”的“陆海一盘棋”生态环境保护策略,建立陆海一体化的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治理体系,尊重生态系统的整体性和系统性,构建陆海联动、统筹规划的治理格局。

  在环境数据持续向好的背后,一项生态文明体制机制的重大改革举措也发挥了重大作用,这就是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自2016年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在河北省开展试点以来,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实现了对11个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全覆盖。2018年的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将辽宁、山东、江苏、河北、广西、广东等地违法围填海、侵占破坏沿海岸线湿地及自然保护区、入海排污源整治不力等问题纳入重点,压实了地方海洋生态环保责任,推动了一批海洋生态环境问题的解决。

  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核心任务圆满完成

  渤海是我国唯一的半封闭型内海,是环渤海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支撑和关键依托。2018年11月30日,生态环境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联合印发了《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开展陆源污染治理行动、海域污染治理行动、生态保护修复行动、环境风险防范行动等四大攻坚行动,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正式打响。

  2020年,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核心目标任务圆满完成。渤海近岸海域优良水质比例达到82.3%,同比增加4.4个百分点,高于73%的任务目标;纳入渤海入海河流劣Ⅴ类国控断面整治专项行动的10个重点断面完成消劣;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采取“试点先行与全面铺开相结合”的方式推进,试点城市均已初步完成监测、溯源工作和部分项目整治;累计完成滨海湿地整治修复8891公顷(目标6900公顷);整治修复岸线132公里(目标70公里),渤海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

  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是一项持续的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探索建立沿海、流域、海域协同一体的综合治理体系;严格围填海管控,加强海岸带综合管理与滨海湿地保护;拓展入海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范围,保障入海河流断面水质;加快推进重点海域综合治理,构建流域—河口—近岸海域污染防治联动机制,推进美丽海湾保护与建设。

  相信经过持续不断的努力,碧海蓝天将常伴我们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