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上收火电、钢铁等环评审批权限
来源:中国环境APP 时间:2025-06-11 11:21:32
为进一步强化环境影响评价源头预防作用,持续深化环境影响评价改革,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日前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版)》。
据了解,此次修订将国家要求和广西地方实际充分结合,彰显“管得住”“放得活”“接得住”三大特点,以实现环评分级管理与基层管理能力更相适应,促进经济社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强化环境影响重大项目环评审批,确保环评管理“管得住”。将火电、钢铁、有色金属冶炼、石化、煤化工、水泥、平板玻璃等“两高”项目和尾矿库、危险废物处置等生态环境影响重大的项目环评审批权限上收至省级生态环境部门,严格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等相关要求,从严环评审批把关,严守生态环境底线。
下放环境影响较小项目审批权限,推动环评管理“放得活”。将环境影响相对较小、环境风险相对可控的项目环评审批权限下放至市级行政审批部门,推进环评审批就地办理,支持基础设施等重点项目加快建设。
确保环评审批下放基层“接得住”。要求市级行政审批部门原则上仅可将部分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授权给县级行政审批部门,避免出现由于基层技术力量薄弱造成生态环境影响较大项目环评审查把关不严的问题,在减轻基层环评审批负担的同时,有效保证环评审批质量。
下一步,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将持续强化环评分级审批实施跟踪指导,更好服务全区建设项目环评办理和生态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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