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环境污染治理能力评定申报表》填写要求
一、《江苏省环境污染治理能力评定申报表》系环境污染治理工程实施、环境保护设备生产单位申报《江苏省环境污染治理资格证书》的等级定级、增项等的专用表格。
二、本表要求用计算机打印
三、申报单位在申报相应能力证书时须提交本表,并须提交必需的附件材料。为便于档案管理,申报单位所提交的申报表必须和标准申报表的规格一致(包括格式)要求用A4纸。
四、申报单位要按要求逐项填报有关情况,需提交表中未列出的内容时,可在附件材料中说明。附件材料要列出详细目录及页码范围,以便于查找。
五、申报单位填报材料必须真实,审查部门所做结论必须客观、明确,如有虚报、造假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申报资格。
具体要求
一、 封面页填写要求:
1、“申报单位”填写申报单位名称,加盖公章,并要求与公章名称一致;
2、“填报日期”,系指表格上报初审部门的日期;
二、“单位基本情况页填写要求:
1、“单位名称”,须填写申报单位的全称,该名称与首页“申报单位”名称、工商注册名称必须一致;
2、“联系电话”、“单位地址、“邮政编码”、“营业执照注册号”、“上年度营业额”、“注册资金”要按当前情况填写。
3、“经济性质”栏应填写企业的经济性质。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企业经济性质共有以下类型:(1)、内资企业:含“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合作企业”、“联营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私营企业”、“其他企业”;(2)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含“合资经营企业”(港或澳、台投资)、“合作经营企业”(港或澳、台投资)、“港、澳、台商独资经营企业”、“港、澳、台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3)外资投资企业:含“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外资投资股份有限公司”;(4)个体经营。为便于计算机化管理,单位在填写经济性质时必须按上述经济类型(指引号内的17种经济类型)的标准形式填写。
4、“已获得的资质证书、等级范围”栏填写申报单位全部现有的资质,没有的可以不填。
5、“专业技术骨干概况”指与单位所申报资质相关的技术人员情况。
6、“管理人员情况”指本单位的质量、财务、营销、管理。
7、“单位行政和技术负责人”分别按顺序填写“厂长、所长(总经理) ”、“主管技术副厂(所)长(副总经理) ”、“总工”等,以上人员的任命或聘任证明、技术职称证明须在附件中列出。 三、“专业技术骨干概况页填写要求:
1、本表中“主要专业技术人员”是指与申报能力证书相对应的技术骨干人员。其中环境工程技术骨干人员包括:(1)从事本专业的高级工程师;(2)从事本专业工作5年以上并取得中级职称的技术人员。
申请丙级的,本表请填写所有与工程设计有关的高、中、初级职称人员。
2、本表中“主要专业技术人员”和“单位行政和技术负责人”、中的人员可以同一人重复填写。
3、本表中所填“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人员数量,应按要求提供的骨干数量填写,原则上每专业不得少于1名。技术骨干针对申报专业(包括: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生态治理工程专业)不同,填相关主专业及配套专业人员。例如:申请废水治理单项设计证书时,只填有关从事水处理及相关配套技术骨干概况。
4、本栏中“专业”指技术人员所从事专业。作为单位的技术骨干原则上所学专业与现从事专业应该一致。
5、“主要专业技术人员”填写顺序应相同专业、相近专业集中,按通称的专业顺序填写,同专业人员名单按高、中级顺序填写。
6、“主要专业技术人员”应是本单位在职人员(不含临时聘用人员)或办齐有关聘用、返聘手续的离退休人员。“备注”栏中主要说明返聘人员的情况,要求在相关人员后的备注栏内注明“返聘”字样。
7、本表中“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须提交“职称证明”和“身份证”和与申报单位的工作关系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四、“管理人员概况”页填写要求: 1、本表中“管理人员”,,按与单位申报的等级要求相对应的管理人员。
2、本页中“专业”指“所学专业”。
五、“技术装备概况”页填写要求:
“技术装备”是指计算机、绘图机、打印机、工程复印机等技术性出图设计装备及与申报专业(包括: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生态治理工程专业)相关的实验、化验和测试仪器、生产、试验设备等,并累计台数,与之无关的办公桌、汽车等非技术装备不必填报。
六、“完成已建成主要设计项目及质量”页填写要求:
填写符合申请等级并已建成使用的与申报专业(包括: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生态治理工程专业)相关的环境工程项目。
1、“项目名称”应为“设计、施工工程的项目名称。
2、“专业分类”指所完成的项目的专业类型。
3、“工程投资规模”;此栏可填写工程投资额。
4、“环境监测质量评定结果”指环境监测部门对工程的检查、评定结果,填写“达标验收”或“不合格”,无评定结果的,此栏可空缺。
5、本项所填写内容可与“获奖项目情况”内容重复填写。
七、“获奖情况”页填写要求:
1、“获奖项目名称”一栏应写明获奖项目的详细名称。
2、“获奖类型和等级”一栏应填写获奖项目所获得奖项的类型及等级。所有获奖项目必须在附件中附获奖证书,或有权确认获奖级别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
3、“获奖时间”、“颁奖单位”按获奖证书填写。
4、申报单位所填写的获奖项目必须是与所申报的工程设计要求提供的相关获奖项目,与之无关的其他获奖项目不得罗列。
八、“单位组织机构及质量管理体系情况”页填写要求:
本页要求用框图形式表示单位的组织机构及质量管理体系情况,一般应按“单位组织机构”及“质量管理体系”两个框图格式填写。如单位已获得IS090000质量认证或已获得全面质量管理达标验收,“质量管理体系”图可不填写,但在本页说明,并在附件材料中提供IS090000质量认证证书或全面质量管理达标验收证书的编号。
九、本表最后一页的填写要求:
1.“申请业务范围”:要求单位详细填写所申请的专业类别及其等级和业务范围,环境污染治理资质应按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生态分专业类别申请,例如:甲级:废水、废气污染治理资质;乙级:噪声、固废污染治理资质。
2、“申请单位意见”: 由单位主管同志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审核部门意见”;江苏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技术部签署是否能进入“评审审查”阶段的意见。
4、“评审委员会审查意见”;栏中填写审查结果及批准的类别、级别。
5、“产业协会负责人审定” 栏中填写审查结果。
十、《江苏省环境污染治理能力评定申报表》独立装订、与附件材料(见申报附件材料要求)共同存档。(省协会和申报单位各留存一份)
江苏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2006年4月制定
联系办法:电话:025-86534300
地址:南京市凤凰西街241号 邮政编码:210036
Email:ldw473@126.com
联系人:李德文
附件:
申报附件材料要求
申报单位在递交《江苏省环境污染治理资格证书申报表》的同时,需递交下列附件材料的复印件:
1、企业营业执照和相关的设立文件。
2、法定代表人和主要技术负责人的简历及任命(聘用)文件。
3、当年在职人员的正式统计表、技术骨干的职称和劳动证明及执业资格证书:
(1) 在职职工正式统计表;
(2)技术骨干的职称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其中离退休人员, 要有单位同意聘用的证明及聘书;
(3)技术骨干要有工作证明文件复印件(简要介绍技术骨干的环境工程设计经历;出具有劳动管理部门鉴证的正式劳动合同(合同期一年以上)。按《申报表》上“技术骨干概况”的排列顺序装订。
4、注册资本、工作场所和技术装备及原有其他资格证书:
(1) 工作场所证明材料(与工作场所地址一致的房产证明或租赁合同文件);
(2) 技术装备明细清单(企业环境工程设计、环保产品、配套装备的生产、试验、安装、调试等设备及科研装备)
5、单位章程和有关管理的规章制度:
(1)通过IS09000族质量认证的单位提供应IS09000族质量认证证书;
(2)获得全面质量管理达标验收的单位提供全面质量管理达标验收证书。
6、与工程业绩相关的附件材料
(1)申报单位提供二至三个曾经独立承担并实施的工程项目实例资料:(工程规模:甲级≥300万元、乙级≥100万元、丙级≥50万元),每个项目包括:“工程合同”、“技术方案”、“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和地方标准的监测、验收报告”的复印件。
(2)申报甲级资格的单位必须提供一个工程规模≥300万元、正常运行半年以上的污染治理项目供评审组现场检查考核。
7、其他需要出具的证明或资料,包括与环境工程设计、施工有关的各种奖励等。
8、企业附件材料按材料目录和上述1-7的顺序,加封面和插页装订成册(无线胶装),一式两份,报江苏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