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环境污染治理资格证书申报条件
(供申报单位填报时参照)
一、申报条件
1、技术人员人数:
甲级:必须有工程师以上职称人员7人以上,其中必须有该专业从事主体专业工程设计业务工作5年以上的高级工程师不少于3名;主要相关配套专业大专以上学历的技术人员不少于4名。专业技术骨干应相对稳定,聘用合同期至少在二年以上。
乙级:必须有工程师以上职称人员5人以上,其中必须有该专业从事主体专业工程设计业务工作5年以上的高级工程师不少于2名;主要相关配套专业大专以上学历的技术人员不少于3名。专业技术骨干应相对稳定,聘用合同期至少在二年以上。
丙级:必须有工程师以上职称人员3人以上,其中必须有该专业从事主体专业工程设计业务工作5年以上的高级工程师不少于1名;主要相关配套专业大专以上学历的技术人员不少于2名。专业技术骨干应相对稳定,聘用合同期至少在二年以上。
2、企业注册资金标准:
甲级:企业注册资金1000万元。
乙级:企业注册资金300万元。
丙极:企业注册资金100万元。
3、企业在职总人数及年营业额度;
申报甲级单位的企业在职总人数不少于50人,单位上年度营业额≥5000万元;
申报乙级单位的企业在职总人数不少于30人,单位上年度营业额≥2000万元;
申报丙级单位的企业在职总人数不少于20人。单位上年度营业额≥300万元;
可返聘离退休人员数量:
申报企业在技术骨干的人数中,每个申报企业可返聘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2名,(必须在备注栏中注明)。
二、技术水平
1、能采用先进成熟技术,独立完成中小型环境工程装备和处理工艺设计。工程工艺合理,设计符合有关技术规范。
2、具有一定的项目管理的技术资格。
三、设备及应用水平
1、有必要的设计技术装备,施工图CAD出图率达80%,文件和图档实行计算机管理,能应用计算机进行工程设计和设计管理。有与设计资格等级相适应的理化试验场所。
2、有固定的产品生产场所和生产设备。
四、企业管理水平
1、建立项目管理为中心的技术管理体制。 2、技术和质量管理体系能有效运行,有健全的技术、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且正常运行。
五、工程业绩要求
1、申报单位曾经独立承担并实施的工程规模(甲级≥300万元、乙级≥100万元、丙级≥50万元),其工程档案齐全;每个申请的专业类别,必须有已通过验收并能够正常运行一年以上的工程实例不少于2项,其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和地方的验收标准,经济效益和社会信誉良好。
2、申报甲级资格的单位必须提供一个工程规模大于300万元、验收达标、正常运行,半年以上的污染治理项目供评审组现场检查考核。
江苏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2006年4月1日(制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