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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当前国家鼓励发展的环保产业设备(产品)目录(2007年修订)》
作者: 出处: 时间:2007-6-27 14:44:00

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当前国家鼓励发展的环保产业设备(产品)目录(2007年修订)》

 

为适应当前和今后环境污染治理的需要,4月3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了《当前国家鼓励发展的环保产业设备(产品)目录(2007年修订)》(以下简称《目录》)。本次发布的《目录》是对前两批《目录》鼓励发展内容的修订,有关优惠政策继续执行。

  从2000年颁布《目录》以来,引导和鼓励企业发展八大类、100多项环保设备(产品)。环保设备(产品)技术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产能迅速增长,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更趋合理,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同时以鼓励发展的产品为主线,形成了一批具有自主开发能力的产业骨干企业。

  本次发布的《目录》鼓励发展七个领域、107项产品,其重点是:

  (一)大气污染治理设备。一是将工业炉窑除尘设备、电站烟气脱硫设备、有害气体净化设备、室内空气污染治理设备、煤炭清洁燃烧设备列为鼓励对象。二是在除尘行业鼓励发展高效大风量,耐高温长寿命的工业炉窑袋式除尘器。三是烟气脱硫领域重点发展以湿法脱硫工艺为主导的适合大型电站烟气脱硫的专用设备。四是鼓励发展室内空气污染治理设备和有害气体净化设备。五是鼓励发展高性能的煤炭清洁燃烧设备。

  (二)水质污染防治设备。鼓励产品集中在生化废水、含重金属离子废水治理,污泥处理与利用以及直接关系到人体健康和环境安全的消毒设备等领域。

  (三)噪声和振动控制装置。选择城市区域噪声治理设备作为鼓励发展的方向。

  (四)固体废物处理设备。将固体废弃物处置设备中的无害化处理列为鼓励内容,从严控制焚烧类处置设备的排放指标,全面提高医疗废物灭菌设备的各项性能指标。

  (五)综合利用和清洁生产设备。以发展循环经济所需的装备和清洁煤燃烧设备作为鼓励发展的方面,包括废旧物资综合利用设备、三废综合利用设备、余压余热利用设备、农业废弃物处理利用设备四个鼓励内容。

(六)环保药剂和材料领域。将环保专用药剂和专用材料纳入鼓励发展范围。

(七)环境监测仪器仪表。将在线污染物连续监测设备列入鼓励发展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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